(指导/槟吉玻北霹雳区学记负责人胡喜明,联合报道/槟吉玻北霹雳区学记:新民国民型中学: 林彦硕(PA2270)、张尤敏(PA2158)、丁子宁(PA2159)和林柔颖(PA2269))
霸凌二字耳熟能详,但什么是霸凌?如果有一天你遇到霸凌,你会怎么做?
星洲日报《学海》槟吉玻北霹雳区学记,日前访问了来自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刑事罪案调查部反风化、肃赌和私会党取缔组(D7)(情报/行动组)的阿末易泽礼副警监,以及吉打州瓜拉姆达县警察总部商业罪案调查部(战略规划组)兼新民中学学校联络官(Pegawai Perhubungan Sekolah,简称PPS)慕彬警长,以深入了解霸凌的议题。
阿末易泽礼:霸凌分4类型
阿末易泽礼受访时指出,霸凌被大致分为4个类型,即肢体霸凌、言语霸凌、心理霸凌和网络霸凌。
他强调,校园霸凌是由肢体霸凌、言语霸凌和心理霸凌组成的一种霸凌方式。
他说,肢体霸凌是一种行为,包括殴打、踢腿、偷窃和勒索,隐藏或损坏他人财产,或强迫受害者服从命令。受害者也可能会受到霸凌者的嘲弄及折磨,严重的话甚至会造成死亡。
他说,言语霸凌是指任何通过谈话进行的霸凌,例如嘲笑、侮辱、造谣、诽谤及威胁,这也是最常见的霸凌类型,通常会在学校、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等地发生。
心理霸凌会让受害者感到被边缘化,霸凌者本身会鼓励他人以某种方式欺负受害者,例如教唆身边的人远离受害者,并不允许任何人与受害者密切接触。他说,有些霸凌者更是会到处散播谣言,诽谤受害者,让他人一起排挤受害者。
慕彬:受害者也会成为霸凌者
警长慕彬则表示,网络霸凌是通过互联网和电子设备,对个人或群体长期且重复地进行带有恶意及敌意的行为;这会导致受害者感到被威胁、羞辱、恐吓及不安,甚至危及自己的人身安危。
阿末易泽礼说,受害者极有可能成为下一个霸凌者,他们为了恢复过去被霸凌时丢失的自尊,而报复他人。
“受害者的心理也会受到影响。他们会失去自信。被霸凌时不敢反抗,任由霸凌者继续伤害自己。他们也会出现讨好型人格、厌学情绪等。不仅如此,有些受害者会开始否认自我价值,因而选择自残,甚至自杀。”
或受朋友原生家庭影响
霸凌者开始霸凌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朋友的影响可说不小。某些调皮捣蛋、有纪律问题的学生,有可能成为霸凌者。
阿末易泽礼指出,霸凌者也可能是想表达或发泄他们的不满。 “这与他们的经历有关,也许他们就是曾经的受害者。”
他认为原生家庭的影响不容小觑。父母离异、父母对孩子过度宠溺,都有可能把孩子塑造成霸凌者。
如今的青少年广受大众传播以及媒体所影响。那些网络上流传的动作、言语和行为,极其容易被青少年模仿,成为青少年的“榜样”。
家长应询问孩子在校生活
阿末易泽礼强调,家长在这方面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无论孩子年龄多大,家长也必须定期到学校与老师会谈,这会让孩子更有自信,也会让霸凌加害者犹豫不决而不敢欺负其孩子。
接着,他提到,孩子放学及家长下班后,请家长腾出5至10分钟的时间,询问孩子当天在学校所发生的事情。倘若孩子有犹豫的表现,必须给予信心,让孩子认为家长有能力帮助自己。
他说,若发现孩子是霸凌事件的受害者,切勿谩骂或责怪孩子。孩子一旦收到家长给予的不良反应,他们就不会再告诉家长所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教师对霸凌不可无动于衷
除了家长,教师的角色同等重要。阿末易泽礼表示,他知道有些教师在面对校园霸凌这个问题时,会选择“妥协”。在某些学校,更是有老师遵循霸凌行为,他们认为这是勇敢、阳刚的表现。
对此,他强烈谴责,并指千万不要认为霸凌事件对于受害者是一种“磨炼”,有这想法的教师其实都是帮凶。如果得知有学生实施霸凌行为,尽管只是像取“外号”这等小事,教师也必须迅速采取行动。
同样的,当有受害者报告此等事件,教师也不该无动于衷。谨记,霸凌从来就不是一件正常的事。
学生目睹霸凌速报告教师
至于霸凌事件中的旁观者,也就是学生,在面对霸凌事件时,可以怎么做?阿末易泽礼说,学生可以是抵御校园霸凌的“支援队”。
“如果你目睹你的同学受到霸凌,请即刻向老师报告,而不是袖手旁观。要是你的同学成了校园霸凌受害者,你还能置身事外吗?”
“请你们勇敢地站出来阻止校园霸凌再度发生吧!要是我们能够团结一致,肯定能为学校打造出‘零霸凌’的环境。”
阿末易泽礼说,校方可多举办以霸凌为主题的讲座会,并邀请学校联络官定期到校给学生演讲。他特别强调:“不要只为了达到关键绩效指标(KPI)才举办讲座会,这种心态会导致事倍功半。”
网络霸凌者 为钱 玩乐 复仇
警长慕彬提到,有些网络霸凌者其实是贪财之徒,他们实施网络霸凌仅仅为了钱财。某些网络霸凌者则是以霸凌他人为乐,对受害者产生了嫉妒和报复心态。
网络霸凌者自以为在网络上的所作所为无需负上责任,行事便肆无忌惮。在手机或电脑的屏幕前,网络霸凌者无法看见受害者的反应,因此也无法产生同理心。与此同时,线上的方式对于网络霸凌者来说,也是一种舒适的“复仇”方式。
最高监1年罚5万
他说,用来对付网络霸凌者的法令只有1条,那就是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
“若在此法令下被控者,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坐牢最高1年或两者兼施。若重犯则每天追加1000令吉罚款。”
将受害者霸凌至死 控谋杀罪成是死刑
警方还会援引哪条法令来对付霸凌者?
阿末易泽礼说,用来对付校园霸凌者的法令有刑事法典第147条文(引发骚乱),在此条文下被控者,可被判坐牢最高2年或罚款,或2者兼施。
他说,如果把受害者霸凌至死,则会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若在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下被控者,可被判坐牢最高1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说,若在刑事法典第383条文(勒索)下被控者,可在刑事法典第384条文(勒索刑罚)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他指出,若在刑事法典第499条文(刑事毁谤)下被控者,可在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刑事毁谤刑罚)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若在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蓄意侮辱他人)下被控,可被判坐牢最高5年或罚款,或2者兼施。
投报校园或网络霸凌事件的管道
1. 关怀热线15999 (24小时)或 WHATSAPP 019-261 5999
2. 紧急热线999(24小时)
3. 警察总部行动室热线(24小时)
4. 智能手机志愿巡逻(VOLUNTEER SMARTPHONE PATROL,简称VSP)应用程序
5. 亲自到临近的警局、县或州警察总部
霸凌受害者其中一些特征
1. 害怕上学或出门。
2. 不再愿意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任何内容。
3. 出现生理健康问题,如头痛或胃痛,体重严重下降及进食困难。
4. 晚上难以入睡,白天却感到十分疲惫。
5. 使用社交媒体后感到心烦意乱。
6. 发出想自杀的贴文。
/学记采访感想/
忧网络霸凌案日增
采访2名警官后,我们感到庆幸的是,校园霸凌案在全国开始慢慢减少,但这不代表此现象已彻底消灭。我们永远不知道未来校园霸凌会在何日何时何地发生,唯一能做的就是预防。
像易泽礼副警监所说的,只要我们同心协力,就能够阻止校园霸凌再度发生。但可惜的是,网络霸凌案件近年来不减反增,在社交媒体上时常都能看到带有网络霸凌的留言。
这种留言多不胜数。从一个人留言就能看出他的品德修养。此时我心里纳闷:这些网民,为何你们要这么做,你们还有良心吗?
/学记负责人胡喜明感想/
勇于采访警方 新尝试
学记在撰写这篇专题报道时,一些内容并未清晰说明,是引述自哪一位受访者,这会让读者混淆。不过整体而言,这是一篇有内容的专题,也提供了一些对读者有帮助的资讯。学记勇于采访警方,是很棒的尝试。
投报校园或网络霸凌事件的管道:民众可以下载志愿巡逻队的手机应用程序,以随时向有关单位作出投诉。组图为下载及使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