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义晨/雪兰莪八打灵公教中学;学记编号:B36051
“月经假”指的是允许女性在痛经难忍时休假一两天的政策,这种措施已在不少国家实行。我国人力资源部在日前表示,他们鼓励政府关联公司及私人企业推行月经假予正值经期的职场女性。
身为女性,我赞同月经假的必要性,因为可以保障女性的健康,同时正当维护了女性的权益。
但我认为,月经假存在着弊端。首先,月经假容易引起社会矛盾。女性在职场上因种种因素,例如生理上的不同,对某些工作如体力活相对较难与男性竞争工作机会,若实行月经假,聘不聘请女员工,对一家企业或公司来说,或许会出现负面的成见与考量。
此外,当女性可以申请月经假,在工作岗位上周期性的缺席,有可能招来雇主及其他员工的不满。相应地,女性的求职机会将会大大减少。在这种情况,就算落实了月经假,女性也不敢贸然申请——害怕自己申请后会遭到老板的不满,因而被辞退或减薪。
此外,如果对女性申请月经假的管理不妥当,将会加剧性别歧视者对女性的偏见。月经假有可能会强化针对女性的刻板偏见,如敏感、软弱。有者甚至会认为女性不适合成为社会劳动者,最好在家相夫教子。这些刻板印象将会使极端主义者的思想更加极端,威胁了女性权益。
因此,若要实行月经假,必须制定法律以维护女性权益,例如制定申请带薪月经假的天数,若该女性在生理期间并未感到不舒服的情况下,就没有休假的必要。但是,女性生理期的症状因人而异,有者会出现痛经、腰酸背痛、头疼等等症状,有些人的痛经会影响正常的工作和身心健康。遇到这种情况,允许女性申请一至两天的带薪月经假,其后若身体仍然不适,便可申请病假,这样既可确保月经假的公正性,也能减少女性背负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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